老舍先生在其《茶馆》第二幕中就曾写道:“街上抓夫呢!抓去也好,在哪儿也是 当苦力。”
而英文中“coolie”一词就专门指代亚洲地区国家没有专门技能或未受过专业训练的工人(an offensive word for a worker in Eastern countries with no special skills or training),发音为/ ku:li /,与汉语“苦力”一词发音相似。
和“打工人”相对应的,是“老板”。
在语义上,“打工人”听起来肯定要比“老板”惨一些。因为,打工就意味着要让渡一部分自己的自主权,还可能自己越努力,挣得越多的是老板。
我们打工是为了获得“财务自由”,从而可以不用再辛劳,但是当我们被“自由”这个目标驱使,去完成更多的工作,似乎成了“自由斗士”,其实也只是成了“自由的仆人”。这就正应了乔治·奥威尔(George Orwell)在其著作《1984》里开篇中写道的: FREEDOM IS SLAVERY.(自由即奴役)。
不过在英文语境中,体现的更多的则是“以劳换酬”,“心酸”的感觉自然是少了一些:
她的祖父一路在船上打工支付船费来到美国。
Her grandfather had worked his passage to America.
年轻人希望打工赚钱,从而被吸引到城市。
Young people are lured to the city by the prospect of a job and money.
他在一所中学上了四年学,在数学上表现出颇有天赋,然后进入纽约市立大学夜间部学习会计学,白天则打工挣钱交学费。
After four years in a high school, where he had shown special talent in mathematics, he began to study accounting at night session of the City University of New York, earninghis tuition during the day time.
当然,如果你非要用英文表达出“打工人”的味儿,也不是没有办法。牛津词典近年曾经收录了一个新词“ precariat”,相信大多数学生都不认识这个词。不过,虽然是个新词,但是它看上去是不是很熟悉呢?
该词结合了“precarious”(不稳定的、摇摇欲坠的)和“proletariat”(无产阶级)这两个词,所以我们可以称“precariat”这个新词所指代的人为“朝不保夕的上班族”,用英文解释就是:As a blend of precarious and proletariat, the word, precariat, has risen to prominence, in recent years, in the context of discussions about the growing number of people whose livelihood rely on casual and freelance labor. 该词也确实能够很好地表达“打工人”的那种心酸感。
随着该词被广泛使用,语义也逐渐扩大。“打工人”可以泛指一切劳动者:大企业里的CEO和写字楼格子间里的普通白领,都适用。
它抹杀了收入差距和具体的人生境遇,但也道出了现代人面临的共同处境,那就是工作的重要性。
工作不仅是挣钱和养家糊口的手段,还在很大程度上塑造了自我,体现了个体的价值。“打工人”也意味着一种新的价值观:工作是手段,也可以是目的。
当你自己称自己为“打工人”的时候也就意味着你已经承认,自己比想象的更热爱、更离不开工作。
最后,想以《伊索寓言》( Aesop's Fables )里“铁匠与小狗( The Blacksmith And His Dog )”中警醒世人的句子结束今天的推送:
Those who will not work deserve to starve. 不卖力工作的人理应挨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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